关于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》的解读
文|总工办 张丽梅
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行业标准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》的公告,公告中明确“现批准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/T152-2019,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》(JGJ/T152-2008)同时废止。”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:1.增加了取样称量法检测钢筋公称直径;2.取消了电磁感应法检测钢筋公称直径;3.增加了钢筋力学性能检测;4.增加了钢筋锈蚀性状监测;5.增加了磁测井法检测基桩钢筋笼长度。
下面我们就修订的第1、3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:
1.增加了取样称量法检测钢筋公称直径
钢筋公称直径的检测可采用直接法或取样称量法。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采用取样称量法进行检测:a.仲裁性检测;b.对钢筋直径有争议;c.缺失钢筋资料;d.委托方有要求。钢筋公称直径在检测前应确定钢筋的位置。
采用取样称量法检测钢筋公称直径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a.应沿钢筋走向凿开混凝土保护层;b.截取长度不宜小于500mm;c.应清除钢筋表面的混凝土,用12%的盐酸溶液进行酸洗,经清水漂净后,用石灰水中和,再以清水冲洗干净;d.应调直钢筋,并对端部进行打磨平整,测量钢筋的长度,精确至1mm;e.钢筋表面晾干后,应采用天平称重,精确至1g。
钢筋直径计算公式:
式中:d—钢筋直径(mm),精确至0.1mm;
ω—钢筋试件重量(g),精确至0.1g;
l—钢筋试件长度(mm),精确至1mm。
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计算公式如下:
式中:p—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(%);
G1—钢筋试件实际重量(g),精确至0.1g;
g0—钢筋单位长度理论重量(g/mm);
l—钢筋试件长度(mm),精确至1mm。
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:
公称直径(mm) | 单位长度理论重量(g/mm) | 带肋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(%) | 光圆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(%) |
6 | 0.222 | +6,-8 | +6,-8 |
8 | 0.395 | ||
10 | 0.617 | ||
12 | 0.888 | ||
14 | 1.21 | +4,-6 | +4,-6 |
16 | 1.58 | ||
18 | 2.00 | ||
20 | 2.47 | ||
22 | 2.98 | +3,-5 | +4,-6 |
25 | 3.85 | ||
28 | 4.83 | ||
32 | 6.31 | ||
36 | 7.99 | ||
40 | 9.87 |
2.增加了钢筋力学性能检测
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钢筋力学性能检测:a.缺乏钢筋进场抽检试验报告;b.缺乏相关设计资料;c.对钢筋力学性能存在怀疑时。
混凝土中钢筋的力学性能应采取直接截取钢筋进行检测,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:热轧光圆钢筋》GB 1499.1和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》GB 1499.2的规定。截取钢筋前后,应对截取钢筋的构件采取防护和修复措施。
对构件内钢筋进行截取进,应符合下列规定:a.应选择受力较小的构件进行随机抽样,并应在抽样构件中受力较小的部位截取钢筋;b.每个梁、柱构件上截取1根钢筋,墙、板构件每个受力方向截取1根钢筋;c.所选择的钢筋应表面完好,无明显锈蚀现象;d.钢筋的截断宜采用机械切割方式;e.截取的钢筋试件长度应符合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的规定。
工程质量检测时,钢筋的抽样数量应符合下更规定:a.当有钢筋材料进场记录时,根据钢筋材料进场记录确定检测批;当钢筋材料进场记录缺失时,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的钢筋应作为一个检测批;b.在一个检测批内,仅对有疑问的钢筋进行取样,相同牌号和规格的钢筋截取钢筋试件不应少于2根。
结构性能评价时,钢筋的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a.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m2的钢筋应作为一个检测批;b.在一个检测批中,随机抽取同一种牌号和规格的钢筋,截取钢筋试件数量不应少于2根。评估损伤钢筋的力学性能时,应根据不同受损程度确定取样范围和数量,每类受损程度截取的钢筋试件数量不应少于2根。
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:室温试验 方法》GB/T 228.1的规定。腐蚀钢筋应按取样称量法确定其损伤后钢筋的公称直径。
工程质量检测时,钢筋的合格判定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:热轧光圆钢筋》GB 1499.1和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》GB 1499.2等的规定执行。
结构性能评价时,各批受检钢筋力学性能评定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》GB/T50784有关规定进行确定。当检测值离散程度超过其规定范围时,宜补充检测; 当不具备补充检测条件时,应以最小检测值作为该批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值。
对操作钢筋的力学性能评定,应取最低检测值作为该类操作钢筋力学性能评定值。
钢筋牌号可根据检测结果以及其他辅助试验,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:热轧光圆钢筋》GB 1499.1和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》GB 1499.2等进行推定。
以上就是关于《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》JGJ/T152-2019中修订内容第1、3项的详细解读。